【阅读次数: 38208】 发布时间:Feb 26, 2019
为加强对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管理,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、公正,提高评标质量,根据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专家抽取原则
专家抽取按照“公开抽取,密封打印”的原则。
二、专家抽取时间
评标专家抽取原则上在投标截止前24个小时内进行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三、专家抽取的办理
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科负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工作,由工作人员登录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系统,依据招标(采购)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、行政监督部门审核的评标专家抽取申请,在专家抽取区域公开抽取。
四、打印专家名单
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,在招标(采购)人代表、招标代理机构及现场监督人员见证下,在公开区域打印已密封的专家抽取结果记录,参加抽取的人员在密封信封上签字确认,交由现场监督人员保管,密封信封原则上只可打印一次,若因设备故障或需要补抽专家的,应由信息科确认后进行解锁,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科进行二次打印,同时做好有关记录工作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补充抽取评标专家:
1.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依法需要回避的;
2.已抽取的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;
3.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需要补抽评标专家的。
五、核验专家身份
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,由招标(采购)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同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拆封专家名单,并查验专家身份和专家到达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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